据财经网链上财经4月12日消息,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裁定,币印法定代表人为潘志彪,股东朱砝和李天昭在其与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(比特大陆)劳动争议中,需继续履行与比特大陆签订的《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》、《补充协议》;潘志彪,朱砝和李天昭三人于该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比特大陆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期间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,分别为340290.32元,248850.1元,281379.31元,共计近90万元;于该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北京比特大陆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462000元,352008元,408000元,共计120余万元。(注:原文链接仅为“潘志彪与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”,朱砝及李天昭相关民事判决书可在文末“同案由文书”中查询。)查看原文